三年坚守,月月上门!衡南法院干警用法治力量守护“夕阳红”
2026-07-31 15:37:2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陈康 | 点击量:530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陈康)“这是最后一笔钱了,您点一下数,没问题的话就好好收起来,以后可不要再轻易借钱给别人了。”

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亲自送到老人手中,承办法官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。三年时间,衡南县人民法院冠市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,以“法官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”的实际行动,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。

2017年至2020年期间,某种养合作社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老人借款,累计借款金额5万元。老人多次催收未果,故诉至法院。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成功,但某种养合作社仅偿还5000元,老人无奈于2023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努力下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,某种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廖某同意每月支付1200元直至清偿。在执行和解过程中,廖某提出自己长期在外地,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执行款,但老人因患有听力障碍且行动不便,加之其没有可供收款的银行账户,无法顺利领取执行款,案件一度陷入僵局。

为切实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,承办法官在征询老人同意后主动提出可为其代收款项,同时邀请当地司法所进行监督,确保款项落实到位。此后,承办法官在每月收到廖某的付款后,再取现金并驱车十余公里送至老人家中,经过三年多时间,老人最终领到了本案全部的款项。

这一送,就是三年多时间,这不是一次性的“送温暖”,而是长达一千多个日夜的持续坚守。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,无论严寒酷暑、刮风下雨,承办法官从未中断过送款上门。每一次送款,不仅是对案款的交付,更是对老人精神上的慰藉,让老人感受到,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,司法机关不是高高在上的衙门,而是始终站在群众身边的守护者。这种长期、稳定、持续的司法服务,真正做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,让司法关怀如涓涓细流,润物无声。

当前,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,涉老案件的数量和复杂程度都在持续上升,如何让司法服务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求,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。本案承办法官的做法,正是近年来衡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“适老化”诉讼服务机制建设的生动缩影。

下一步,衡南县人民法院将着力构建覆盖立、审、执全流程的适老型诉讼服务体系,不仅在设施和服务上“适老”,更在理念和行动上“为老”;不仅解决“能不能拿到钱”的问题,还解决“能不能方便地拿到钱”的问题,以法治力量守护夕阳红。

责编:陈梓浪

一审:曾金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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